冲突过后一方突然倒地身亡 枣阳检方领衔化解邻里纠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3 10:45:00    

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周寿江

通讯员 许文娣 程娟

争执过后一方突然倒地身亡,另一方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4月8日,由省委政法委主办的“荆楚政法基层行”第三期“聚力建支点 解纷在一线”主题采访宣传活动走进襄阳。当天,枣阳市检察院向湖北日报全媒记者介绍了一起邻里疑难矛盾纠纷化解的经过。

贾甲和贾乙(均为化名)是枣阳市某镇村民,两家稻田相邻。去年9月23日,贾甲驾驶拖拉机外出干农活时,发现贾乙的稻谷已经收割完毕。贾甲认为自家的少部分稻谷被贾乙的收割机割了,遂前往贾乙家讨说法。双方由此起争执,继而上升为冲突。

被人劝止后,贾甲返回拖拉机停放处,准备启动拖拉机时突然倒地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今年3月6日,警方以贾乙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请枣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司法鉴定,贾甲的死亡原因主要是重度冠心病,上述纠纷与死亡结果之间只有轻微因果关系。”枣阳市检察院检察长张虎表示,该院依法审查认为,贾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不符合逮捕条件。

审查案件的同时,枣阳市检察院成立风险化解工作专班。专班多次前往双方家中了解案件经过、全面听取双方诉求。

与此同时,枣阳市检察院向当事人所在地综治中心制发风险提示函,当地综治中心迅速组织人员调解。

一次调解不成,二次调解又失败,检察化解专班和综治中心调解人员没有气馁,一次又一次从法、理、情角度,耐心释法说理,坚冰渐渐被融化——贾甲家属逐渐理性看待问题,同意降低赔偿要求,贾乙也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过错,表示愿意赔偿。

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涉事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由贾乙赔偿对方家属一定金额的费用,涉案矛盾纠纷就此及时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