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鲁佳 通讯员 孙凌
日前,浙江公布了首批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地区名单。在地市申报初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竞争性评审,经过公示,杭州余杭区、钱塘区,宁波江北区、余姚市,乐清市,长兴县,平湖市、桐乡市,绍兴柯桥区,义乌市,衢州柯城区、龙游县,舟山定海区,台州黄岩区、天台县,庆元县、缙云县等17个县(市、区)获得财政专项激励。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的省域技能型社会,进一步夯实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技能基础,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今年初出台了《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采取竞争性分配方式开展技能型社会建设专项激励,旨在进一步鼓励基层探索,推动制度创新,打造更多技能型社会建设标志性成果。
根据《实施方案》,浙江将充分发挥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优势,围绕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以“定额+激励”方式重点遴选支持部分县(市、区)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每个地区将获得总额800万元的补助(宁波市名额单列,不纳入补助范围),分3年拨付。专项激励实施期为2025—2026年,每个地区每年补助300万元;2027年开展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拨付剩余补助资金200万元。
激励资金实施项目化管理。实施期内,专项激励地区除按相关规定列支有关技能培训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项目外,还可将省级专项激励奖补资金用于行业技能生态圈内的龙头企业、职业院校等自主开发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行业标准;围绕产业特色、紧缺工种等开展职业技能师资培训;围绕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一老一小”等我省重点产业领域,组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开展重点紧缺职业(工种)项目制培训;技能型乡村(社区)、技能型企业、“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等培训站点培训设备购置等。
到2026年,纳入支持范围的县(市、区)须在实现技能型社会建设主要目标愿景上走前列、作示范,包括但不限于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结构不断优化,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分别达到36%、36.5%;“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全面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围绕产业需求建成(在建)1所技工院校;技能型企业、技能型乡村等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全面铺开;技能人才平均收入增幅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贯通,尊重技能、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浓厚,全民技能素养大幅提升等。
省人力社保厅将牵头组织开展中期检查和期末验收评估,促进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和实效。对项目实施推进不力、任务目标不达预期的,督促尽快整改,限期内仍未整改到位的将视情追回或扣减激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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