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极目新闻记者从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处了解到,被告人廖某宇当庭鞠躬致歉,但被害人家属不接受其道歉。
该知情人表示,庭审中,检方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起诉廖某宇,但被告只承认交通肇事罪名。
法庭上,廖某宇承认在第一次将车辆电门踩至100%时,车内朋友曾劝他慢一点。对于为什么又再次将电门踩至100%,廖某宇辩称搞不清楚,称自己当时头脑是蒙的。

庭审法院,图源:网络
廖某宇的辩护人以事发道路系上坡、被告对刚买的电车车况不熟、以及黄昏光线差等原因,为廖某宇进行辩护。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在庭审最后阶段,廖某宇起身鞠躬致歉,但受害者家属拒绝接受。
据“瓷都审判”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驾驶过程中于车内与他人发生口角,在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导致三人死亡,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证据,被告人廖某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各方及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廖某宇进行了最后陈述。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被害人和被告人的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