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一位父亲发朋友圈炫耀……结果被罚500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4 12:22:00    

中国甘肃网4月14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近日,甘肃省永靖县一男子发朋友圈,炫耀其十岁的儿子会开车。接到群众举报后,永靖交警依法对其处以500元罚款,并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

据了解,4月10日,永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接群众举报称,在朋友圈看见一男子教小孩开车的视频,视频显示操作方向盘的是一名未成年人,家长坐在旁边,这样的行为十分危险,希望交警调查处理。

经调查,4月5日19时20分许,张某某(持有“A2”机动车驾驶证)驾驶AE0***号轻型货车行驶至永靖县环湖路三塬镇下塬村路段时,在明知其10岁的未成年儿子没有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教儿子驾车行驶50米,期间拍视频发到自己朋友圈,后由自己驾驶,张某某对其实施有证交无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传唤到案后,民警对张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普法教育,依法对张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的罚款处罚。

交警提醒:父母应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树立榜样,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交通安全意识,莫拿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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